今日公众号交流时,【江南一书生】说:“你就说人民公社体制好还是不好,工分制好还是不好!好在哪,不好在哪!好,为什么被抛弃!不好,为什么不改进?”
本文就以上一些问题进行回答。
现在我们先讨论人民公社好不好?好在何处的问题。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可以从农民的角度来看;还可以从农业发展和农村发展的角度来看。
一、从国家的角度来看,人民公社好不好?好在何处?
人民公社体制的形成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存在了几千年的农民个体生产方式,使我国农业从原始的个体生产力状态转变为现代化的、以分工和协作为基础的现代生产力状态,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
相对于原始的农民个体生产方式,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就是化零为整,把零件组装成机器的过程。在进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之时,我国农业的物质生产力还处于原始种植的状态。从动力而言,主要是以人力与畜力为基础的;那时把沟塘的水抽干,采用的是老式的水车,庄稼用的肥料主要靠猪粪或猪灰、羊灰、沟泥等有机肥;田间杂草靠的是人工拔除,治虫用的是物理方法(例如诱蛾灯),收割与脱粒也都是靠人工。许多人说,生产队时有干不完的活,主要是指生产队前期,在农村还没有通电,农药、化肥极小使用的情况下,农活非常多,人均种植的田亩数,只有二、三亩,即使是这样,到双抢大忙时,生产队的农活也是来不及干。据统计,解放初期到1957年,中国耕地面积从16.28亿亩增加到16.77亿亩,增加了4900万亩,年均增长为0.4%,此后到1980年,耕地面积增加到20.69亿亩,增加了3.9亿亩,年均增长0.9%,集体经济是小农经济时期耕地增长的2.25倍,人民公社时期新建水库83300座,年均增长4230座,年均建设速度是小农经济时期的34倍。人民公社时期增加的3.9亿亩耕地,8万多座水库,300万里人工河堤,2200万眼机井。各类堤防16.5万公里。一方面水利工程的开展,排灌系统的建立,实现了我国农业生产的水利化,从根本上改变了靠天吃饭的状态;另一方面,大量基础工程的开展,扩大了我国耕地的面积,把大量的中低产田改造成了高产田。此外,人民公社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形成了土地和生产资料及劳动力使用的整体性效应,使我国农村较快地通了电,为农业生产的电力化创造了条件,而医疗体系和文化教育体系在农村广泛的建立,为农民的健康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创造了必要条件,从而为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创造了必要条件。另外,农业生产的集体经营也为土地耕种和管理的科学化提供了必要条件。所有这些都促使我国农业生产从原始生产方式到现代生产方式的转变。这是我国粮食总产量能够从1956年的1.92亿吨增加到1983年的3.87亿吨的基本原因。
2,我国农业生产的现代化转变,不仅满足了我国人口快速增长对粮食消费的需要,而且为我国从农业大国转变为工业化国家具备了基础和条件。据统计,1953年到1981年,中国政府从农民那里拿走了7000多亿的资金,相当于同期中国积累资金1.5万亿元的一半左右。可以这样说,没有二十余年的生产队时期为国家提供的资金积累,也就没有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实现。而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的教育、医卫、文化等以人民为中心的体制的建立,极大地提高了我国人口的文化教育水平,提高了我国农民的素质,从而为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打下了基础。在建国七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人民公社的二十多年的积累和经济发展,是具有决定意义的重要阶段。
二、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角度看,人民公社好在何处?
有位网友(今日头条:细腻鞍山1R 2024-07-06 12:47)谈到,“当代很多人误解了毛主席关于人民公社的理念,简单地把它看作是农民种地的单一形式。实际上,毛主席所倡导的人民公社模式更像是今天德国的发展模式。德国的经济发展与日本、美国等国家不同,后者国内经济发展非常不均衡,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和少数州市,而德国则不然。德国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拥有数百万人口的超大城市,大部分人居住在小镇上,这些小镇拥有自己的工厂,甚至包括德国著名的大众汽车总部也设在小镇上”。“人民公社的发展方向与德国的情况相似,每个公社拥有自己的医院、学校、工厂和农场,农民可以实现自给自足,也可以在附近的工厂工作。这种生活方式显著降低了生活成本,农民不必购买昂贵的城市房产,也不会遭遇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可以以南街村为例,人民公社一旦实现机械化,就能解放劳动力,通过集体积累创办集体企业,国家为生产技术提供支持,资金和技术人员指导生产。社员们在自己的工厂工作,实现集体劳动,劳动成果归全体社员所有,没有剥削现象,也没有社会两极分化问题。这种模式还能促使社员们专心从事技术创新,如今德国的大量小而精的高端制造业即是例证。”
事实上不只是当代人误解了毛主席关于人民公社的理念,就是与毛主席同时代的人,也是有许多人并不理解毛主席关于人民公社的理念的。人民公社的形成和发展本来是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根本性战略,不从我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这个历史背景中观察和理解人民公社问题,不从我国从农业社会转变现代工业社会这个根本转变的整个格局中来理解和看待人民公社问题,事实上是难以真正理解推动和建立人民公社体制的战略考量的。
在1949年建国时,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还处于以人力和畜力基础上的原始种植状态。同时中国还是一个面积和人口的大国。面对这一历史背景,要使中国走向社会主义,要使中国成为现代化工业国家,把一盘散沙的个体农业生产方式首先转化为合作化的生产组织,并进一步发展为公有化的人民公社体制,事实上是一个必要的、也是必然的路径选择。
从我国人民公社发展的历史进程看,我国农业发展过程实际上首先是农业生产水利化、其次是农业种植和管理的科学化,而从70之后则向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农村工业化的阶段发展,而改革开放之后,周家庄、南街村等单位的发展经历告诉我们,人民公社在农业机械化与工业化之后还有一个城镇化的发展阶段。
我国农业发展最先启动的就是农业生产的水利化,这是超越几千年的根本性跨越。农业生产要改变那种靠天吃饭的被动状态,最关键的就是要实现农业生产水利化。而水利化的前提是农村实现电力化。因此,人民公社的历史功绩,首先是使农村较快地实行了电力化。电力化的实行,为农田水利工程的大量开展提供了必要条件,灌排系统得以较快地建立。农业水利化的实行,为我国粮食产量的增长进入一个长期的上升通道打下了基础。
对我国农业和农村来说,人民公社是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走向现代化的正确道路。事实上,改革开放后坚持了集体经济的村镇集体,完全避免了推行承包制的村镇出现空心村、耕地抛荒等多种弊端,而且无一例外都实现了机械化、城镇化和村民的共同富裕。
三、从农民的角度看,人民公社好不好?好在何处?
1,对农民而言,人民公社就是体现劳动者利益要求的经济体制。
农民是劳动者,作为一个靠自己劳动取得收益、从而维持和满足个人和家庭生活所需的劳动者,最基本的利益要求是什么?不是期望哪一天能够不劳而获。他们不想去剥削别人,同时也希望能够不被别人所剥削。而人民公社体制正是体现了农民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利益要求的公有制经济体制。
人民公社在实现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调整之后,社员之间的利益差别不再表现在资产所有方面——因为公有制本身消除了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生产队给每个社员提供了一个按照个人劳动量参与现金和粮食分配的平台。它让每个社员的收入与自己的劳动状态相关联,从而真正形成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生产环境。在生产队,决定你参与生产成果分配的唯一依据是你投入生产队劳动量的多少。人民公社最广泛地体现了劳动者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的基本权利。
生产队作为人民公社的基本单位,在分配上是由社员按照每个人的劳动投入量来进行年终收入的分配,这是全体人员凭借劳动投入进行生产成果分配的基本模式。这种制度就是真正体现劳动者利益要求的基本制度。也是有史以来最先进的、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与这种分配制度相适应,生产队在管理上由社员大会决定生产队重大事务,包括选择主要管理人员的管理体制,从而在管理上体现了“谁劳动谁管理”的劳动管理权。如果我们忽略生产队的行业属性,那么,以工分制为基础特征的公有制模式,就是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最典型的制度模式。如果把这种制度在所有企业进行推广,那么,所有劳动者的收入就会与企业的发展状况处于正相关状态,我国绝大多数人口的生活状态都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同步提高,又怎么会出现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呢?
对农民来说,人民公社的好处是,由于它是集体经济且实行按劳分配,形成了很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公共品的供给达到了历史高度,在这一时期,农村教育普及,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障、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的兴修等等,都得益于人民公社体制。以农村合作医疗为例,在70年代,联合国卫生署提出,中国农村的赤脚医生制度与合作医疗是全世界农村卫生工作的样板。毛主席说,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去。这一时期,农村的健康水平乃至全国的健康水平提高很快。农村消除了大规模的传染病和流行病,儿童的死亡率达到全世界最低,这些都是得益于中国农村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这一点,我小时候是有切身感受的,村里的赤脚医生随叫随到,村民看病几乎不收费。这个体制优势,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一段时间反而丧失了,导致在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农村社会保障、农田水利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出现大面积的倒退,到现在还是在补课”(《王曙光:全面反思人民公社制度的利弊》本文节选自:王曙光著:《中国经济》,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
人民公社时期社员收入看起来不高,但是,由于公共品的供给,社员即使有多个孩子需要负担也没有太大的压力。
对农民来说,人民公社的好处是使农民走向兴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头条上有讨论养孩子的文章《为什么六七十年代可以养五六个孩子,而现在家庭养两个孩子都养不活?》(今日头条:2024-07-21 20:26·蚂雨)。
文章讨论了“为什么六七十年代可以养五六个孩子,而现在养两个孩子都养不活?”有些人以现在养孩子的要求高,而过去只要吃饱穿暖就可以了作为答案。还有人认为,“就按6070年代的标准,生五六个能活45个”。这种说法显然是很荒唐的。
当我们说“六七十年代可以养五六个孩子”时,可不仅仅指的是吃穿,还包括了受教育和婚娶条件的储备等等。养一个孩子是指保证一个孩子从出生到成人、成家的所有条件的创建,是指老百姓一家变成二家、三家……的这种发展状态。譬如过去一个家庭有四、五个孩子,有读小学的、中学的、中专的,但家长不用为孩子的学杂费用担心,中学小学的费用非常有限,而读到中专以上,学校已经提供生活费用补贴了。但现在一切都市场化了,你能与过去比?那样的教育环境,你今天能创造出来吗?同样的婚娶费用,那时候结婚只需要有个房间即可,不需要买婚房、不需要高额彩礼,那时的婚姻观也不是一切向钱看,而是看一个人的品行和劳动能力。而如今在农村的即使有房,女方还是要求男方到城里买房,还有那高额的彩礼,如此的婚娶环境,仅仅是一个买房都要了你的命,更别说还有其它费用了。你能把那种构成婚娶的社会环境复制过来?
在这里,“可以养五六个孩子”是指老百姓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这种生存和发展环境,主要是由两个方面构成的:一个是由生产方式构成的劳动者的获得收益的环境;一个是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环境,甚至还包括与前面两个方面相关联的社会意识形态的环境。
就当时农村的人民公社构成的环境来看,农业生产力水平虽然不高,但是,生产队采用了以工分为形式的按劳分配制度。每个社员都可以凭借劳动投入参加年终粮食和现金分配。这种按照工分多少参与产品分配的生产方式,是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生产方式。因为采用了这种体现劳动者权利要求的生产方式,因此,老百姓的收入与集体经济发展处于一致状态,即集体发展得好,老百姓同时也受益增加。而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的方面来看,人民公社真正建立了以农民需要为中心的文化教育体制、卫生医疗体制,建立了服务于生产队的农技、农机、供销和科技服务系统,形成了为老百姓服务的行政服务体系等等。
六七十年代所以一个家庭可以养五六个孩子,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民公社的生产队是一种消费价值生产方式,它是以社员为主体的、满足社员个人家庭利益要求的生产方式。是因为当时形成了这种消费价值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体系。
可以养几个孩子?完整的理解就是劳动者自身的再生产处于何种状态?是扩大再生产状态?是维持简单再生产?还是处于萎缩状态?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劳动者生存和发展能力的强弱问题。
在这里,不仅仅是涉及分配问题,而且从根本上来说,还是由社会生产方式及相应的生活方式决定的。当一个社会采用工本雇佣资产的生产方式,社会就会以满足劳动者的消费需要为目的,因而劳动者自身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必然会处于主导地位;相反,如果一个社会采用的是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社会生产就会以资产增殖为目的,劳动者只是资产增殖的手段而已,于是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必然处于主导地位,劳动者的生产和再生产会处于被动的、萎缩的状态。
对农民来说,人民公社的好处,就在于它是让农民走向兴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那时,夫妇两个劳动力养活一个七、八口之家,抚养四、五个孩子是非常普遍的情况,绝大多数社员都是一家变成二、三家的发展状态。
四、从对改革开放之后的发展看,人民公社好在何处?
王曙光(北大教授)认为:“人民公社为改革开放的启动留下了大量的历史遗产,比如社队企业的发展,为乡镇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人民公社时期培养出来的人力资本,支撑了中国的工业化,支撑了中国的现代化,也支撑了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不应该割裂地看待两个时期,特别是不要把前三十年说得一塌糊涂,这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回望人民公社的历程,实际上很多体制因素都是我们今天在农业经营体制变革和农村发展方面需要进一步汲取和借鉴的,这就需要我们对人民公社这一历史遗产有一种客观的扬弃的态度,要把扬和弃结合起来,而不能简单化地一概否定”(《王曙光:全面反思人民公社制度的利弊》本文节选自:王曙光著:《中国经济》,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
首先,在1982年之后,之所以可以推行承包到户的责任制,是因为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通过农业生产基础工程和农业生产水利工程,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有了这些基本条件的改变,农民的个体生产才能延续集体粮食生产的增长态势。也就是说,1982年之后的分户单干,已经不同于1962年的分户单干,因为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已经变了。譬如同样是苏南,在公社化前期,在土地没有平整之前,在灌排系统没有建立之前,分户单干也只能是靠天吃饭。
其次,如王教授所说,人民公社时期培养的、具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劳动者,是我国能够成为世界工厂的基础。没有这一批劳动力储备,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就缺乏人力基础,更谈不上什么人口红利。
第三,社队企业的发展构成了后来民营企业发展的基础。后来的许多所谓的民营企业,恰恰是在社队企业或在社队企业的基础之上通过改制而来的。
人民公社好不好?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议是很大的。这是因为各人站的立场和角度不同,也有观察和思考问题的方法不同的缘故。更有对实际情况了解的区别。
人民公社是一种全新的体制,如果你带着传统的观念去看待它,那自然就会看不惯它,反对它。这里的传统观念,一是指小农意识,这种意识在中国存在了2000多年时间,非常顽固;另一种就是资产阶级意识。习惯了资本主义的产权经营模式和私有化观念的人,也会对人民公社体制非常排斥。用传统观念看待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按劳分配的劳权经营模式,他们是难以理解也难以接受的。
另外,许多人要否定人民公社,还与人民公社时期的特殊情况有关。
人民公社时期正是我国由原始农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时期,在这种转变过程中,需要开展大量的农业生产基础工程,免不了需要有一个艰苦奋斗的过程,许多人把这个艰苦奋斗的需要与人民公社制度绑定,好像这种苦是人民公社体制带来的一样;
人民公社时期与我国国家的工业化过程相重合,这种特殊情况也导致了首先需要农业支援工业,从而暂时拉低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人民公社时期又是我国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而人口增长快于农业生产力发展速度,必然会稀释农民收入;
人民公社时期也是我国处于从暴力革命胜利到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之间的过渡经济时期。而过渡经济时期的指令性特点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队的自主性。
以上四种情况是由于人民公社处于特殊阶段所产生的问题,许多人把这些特殊阶段产生的问题不加区别地归结为人民公社制度的问题,这也是导致对人民公社被误解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