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韩国国会为何要先处理尹锡悦夫人法案,再表决弹劾案?

韩国国会为何要先处理尹锡悦夫人法案,再表决弹劾案?

  韩国国会议长禹元植向媒体发送通知,国会当地时间12月7日下午5时(北京时间下午4时)将召开全体会议,首先就涉第一夫人金建希的 “金建希特别检察法”(任命独立检察官调查金建希操纵股价案真相)进行表决,之后再表决总统尹锡悦的弹劾案。

  韩联社报道,韩国国会全体会议在处理普通法案前,通常会先表决弹劾案等人事相关议案,此次更改了先后顺序。

  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发言人赵承来表示,议长室应共同民主党请求与共同民主党方面就调整议事顺序进行了协调。

  在执政党国民力量党依然反对弹劾决定的情况下,共同民主党为防止国民力量党缺席弹劾案投票,决定先处理 “金建希特别检察法”。

  国会通过弹劾案须国会过半数在籍议员参与发起,且三分之二以上在籍议员投赞成票。由于非执政党议席有192席,弹劾案至少须获得国民力量党议员的8票赞成票才能通过。但 “金建希特别检察法”,只需出席全会的议员中三分之二以上投赞成票即可获通过,这意味着即便国民力量党缺席,在野党也可单独表决通过此案。

  鉴于此,在野党认为执政党为反对“金建希特别检察法”获通过将出席全会,但结束对该法案的投票后随即退场会让执政党面临政治压力。因此在野党提议改变投票顺序,执政党就此表示反对。议长室方面回应称,决定议事日程是议长权限。

收藏此文 赞一个 ( )

支持红色网站,请打赏本站

微信打赏
微信扫描打赏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二维码